危险品进出口清关运输实在不能瞒报,危险品运输瞒报将伴随很大的风险。近几年,发生危险品爆炸的事件起码十起。出去货物自身属性外,大多是由于在危险品进出口清关时并未进行申报或者谎报等问题导致的爆炸、翻到、火宅的发生。因此泓邑提醒,在进行危险品进出口清关运输时要保证好物品包装的质量,而且不能瞒报,否则后果真的是很严重。
目前,常见的危险品瞒报运输风险因素包括几个方面:
(1)如托运人和货运代理有意或无意地不做危险货物申报,利用与普通货物之间的运价差获取不当得利;
(2)托运人和货运代理对危险货物无知而导致在申报、包装、装箱等方面的疏忽;
(3)危险品装箱不当,致使危险货物无法经受海上运输的常规风险;
(4)对《联合国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国际危规)缺乏了解,托运人或货运代理未对装载危险货物的集装箱进行正确和充分的标签、标汜和标示;危险品集装箱没有按照《国际危规》的要求进行船舶积载或隔离,或被错误地装载在了船舶不适合的位置上;
(5)有关危险品集装箱被装载在厂不具备相应类别危险品的船上等。
上述风险中,应该受到谴责的是托运人或托运人的货运代理人故意隐瞒货物的危险特性。一旦事故发生,瞒报就在事实上剥夺了承运人正确施救的机会。根据对已知事故和所发现隐患的分析来看,以下现象值得重视:
一、“将风险控制在装船前”的管理理念遭遇部分货运代理操作习惯的阻力。部分货代存在不良习惯,先以服装、玩具、工具等虚拟货名订舱,再在货物装船后更改货名,补充货物资料。这种做法有悖于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二、部分业务员缺乏专业知识,责任意识和执行力都不强,缺乏直接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三、担心货量流失,班轮公司或货运代理人没有摆正安全与货量之间的关系,迁就、迎合货代市场不规范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