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在湛江海关所属东海岛海关报关大厅,某炼化有限公司生产的50万吨出口航空煤油,从完成建批到首批4万吨航空煤油电子底账拆分、电子底账验核、报关单顺利放行,仅仅用时30分钟。这是湛江海关开展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危险货物包装“批次检验”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首次以“批次检验”模式验放出口危险化学品。
据湛江海关稽查处处长介绍,“批次检验”模式是针对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危险货物包装出台的一种高效科学监管模式,产品经首次检验合格后,检验周期内后续申报的同一批次,即同一生产商,同一工艺,同一组分/成分,同一危险特性的危险化学品由海关实施单证验证或单证分证审核,不再实施现场检验,实现企业即报、即验、即放,有效解决企业货物积压等一系列问题,大幅度减少现场查检频次。
“这次改革试点大大缓解我们生产企业油罐周转压力,帮助我们在缩短备货周期的同时,扩大产品出口。据估算,平均每批次出口货物就可以减少3—4天检验时间,明显降低船舶因等待检验而滞期的风险,每一天能够节省滞期费用约30万元。”该炼化有限公司经理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