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适用于海关“批次检疫”监管模式的5000余吨危化品,经乌昌海关属地查验合格后顺利出口。这是新疆首批以“批次检验”模式验放出口的危险化学品。
为了进一步强化危险品监管,海关总署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危险货物包装“批次检验”改革试点。
“批次检验”模式综合考虑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自身质量控制、产品特性、信用状况等因素,在保持原有检验原则不变的基础上,企业货物经一次检验合格后,检验周期内后续申报的同一批次化学品及危险货物包装,由海关验证是否为同一生产厂商、同一工艺、同一成分等关键要素后,仅进行单证审核后,就可直接放行出口,不再重复实施现场查验。
这也意味着“批次检验”新模式实施后,企业出口的同一批次货物只需在首次申报时进行一次海关查验,企业就可以根据出口计划,随时安排出口。
目前,乌昌海关辖区已经有3家企业开展试点工作。经初步核算,货物验放时效压缩70%以上,累计为企业节约运营、物流等综合成本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