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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gyi Dangerous Goods Import Customs Decla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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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包装要求可参考对应公告
发表时间:2021/10/20     阅读次数:439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包装要求可参考对应公告


    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海关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实施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要求,请参照129号公告,解读如下:

    1.进口危险化学品填报事项有增加
    129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进口危险化学品报关时填报的具体事项。按照129号公告对进口危险化学品的填报要求,企业需要对所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危险信息提前作出判断。即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TDG)、《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等国际规章的规则,确定/核实该产品的危险类别、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等信息。


    2.出口危险化学品增加了豁免条款

    按照海关总署129号公告要求,如果出口危险化学品符合《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TDG)或《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等国际规章中免予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要求时,在申报检验时无需提供《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该条款适用于有限数量或例外数量(空运除外)的危险货物。此外,散装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在申报检验时,不需要提供中文危险公示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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